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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单位:温州市律师协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温州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

  温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温州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温州市律师协会章程》,对温州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1994年1月,温州律师界召开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宣告温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这是温州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从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到2014年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温州律师协会已走过20年的历程。前两届协会领导均由司法行政官员担任。2005年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进行改革,协会会长、副会长全部由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这是温州市首次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协会决策层,标志着温州市律师行业的“两结合”管理迈上了新台阶。截止到2014年6月,协会共有团体会员110家,个人会员1518人。

  律师代表大会是温州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温州市律师协会下设十一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发展与规则工作委员会、执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职业道德和纪律工作委员会、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委员会、资产管理与财务工作委员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委员会、考核工作委员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公益工作委员会、对外交流工作委员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律师的执业素质;维护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