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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意见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浙组〔2012〕4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组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要求,积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理念、方法和手段,探索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从我省实际出发,就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区域化党建工作是以一定的区域为党建工作单元,按照区域统筹的理念,综合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信息科技手段,科学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统一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整合使用党建资源阵地,统筹开展党的活动,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组织效能发挥最大化、教育管理效果最佳化、组织工作成本最低化和工作力量配备最强化的党建工作模式,具有地域性、整体性、开放性、系统性、整合性等特点。通过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统筹谋划区域内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机关、学校等各领域党建工作,加强区域内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加快形成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落实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1、实行组织共建,建立区域统筹的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有利于整合区域内党建资源和力量、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有利于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原则,打破条块分割,灵活划分党建区域,以园区统筹、街区统筹、村企统筹、片区统筹、商圈统筹、楼宇统筹等模式,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将区域内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机关、学校等各类组织最大限度的纳入党的工作范围,以网格化方式构建全覆盖、广吸纳、开放式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区域性党组织以一定区域为单元,跨单位建立,一般隶属于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区、新建连片居民区、企业聚集和外来流动人员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及近郊农村、工业园区和大型商贸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功能区块,都要结合实际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区域性党组织条件的区域,要以社区、中心村和影响力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等党组织为依托,吸收其他驻区单位党组织参加,建立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作为区域内党建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区域内各党组织之间的工作协调。

  2、实行资源共享,打造功能齐全的区域党建和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一区域一中心”的要求,将区域内的党员服务中心、社区综合办公场所、便民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等进行通盘考虑,集中财力,优化配置,以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形式,建成集党员服务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新建大型住宅区、商贸区和工业园区时,要同步考虑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要将机关部门、乡镇(街道)中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一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延伸到区域,将村、居代行的公共管理服务整合剥离,划归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要充分整合区域内的党建信息系统和资源,加快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和网上民生服务平台的融合,以开通党建咨询热线、党建微博、党员干部手机信息系统等形式,收集社情民意,发布政策信息,引导公众舆论,并健全网上问题登记、分流、处理机制,切实发挥信息平台在汇民意、聚民智、解民忧中的重要作用,以网络信息技术助推基层党组织服务创新。

  3、实行党员共管,探索动态开放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制度,让组织关系不在现居住地的党员到现居住地亮明身份,参加现居住地党组织生活和公益活动,形成“关系在单位,活动在区域,奉献双岗位”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对流入区域内的党员,区域性党组织主动予以接纳,及时跟踪对接,统一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健全流入地党组织属地管理、流出地党组织延伸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党组织双向共管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推行开放式党组织生活,以区域为单位由党组织和党员共同选定活动主题,邀请区域内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广泛参与,进一步推广党员IC卡、网上党校等做法,实现跨区域、全天候的党员教育管理。探索党员学习和服务积分制,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切实做好区域内未建党组织单位的党员发展工作,积极推行“合力推优、接续培养、两地公示、联合把关”的做法,发挥区域性党组织“孵化器”和党员队伍“蓄水池”的功能。

  4、实行活动共办,设计灵活多样的区域化党建载体。结合区域化党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服务载体,改进服务方式。以区域为单位积极推行党员“一员双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推广“党员15分钟服务圈”、“1公里民情快递圈”等经验做法,不断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区域。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建立健全民情民意调查排摸机制、民意快速反应机制和民意研判机制,着力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域化党建工作在联系服务群众、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和组织区域内各类专业人员,以双向选择的形式组建医疗义诊、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政策宣传、科普宣传、家政服务、助学支教、环境保护等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专业优质的服务。

  5、实行事务共商,构建运转有序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区域性党建工作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区域性党组织(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驻区单位通过民主平等、协商互动的方式,共同研究讨论区域内党的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双向沟通服务机制,推行基层党建“契约化”共建做法,用契约形式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引导区域性党组织(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积极开展面向驻区单位的服务活动,驻区单位党组织自觉接受区域性党组织(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与协调,促进信息交流,合作共赢。建立健全区域内党群交流、沟通和指导工作机制,引导群团组织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调整和优化组织设置,与党组织步调一致地开展活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区域化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切实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6、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区域化党建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认真谋划,精心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县乡两级要设立相应的指导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域化党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区域化党建工作纳入本系统、本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本系统、本行业单位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7、强化工作保障。要充分整合村(居)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大学生“村官”等人才资源,配强配足区域化党建工作力量。采取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推进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专职化。采取财政拨付、党费补充、社会筹措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解决工作经费。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经费、社区建设经费、村(社区)工作人员薪酬补助等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实现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严格督查考核。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区域化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把抓区域化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把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工作中的表现作为支部考核评议党员的内容之一,把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以及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在评选、表彰先进时要主动征求区域性党组织的意见。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本系统、本行业单位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主动征求区域性党组织的意见。

  9、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区域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氛围,不断增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